海北州三举措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活动
作者:省创建办 | 来源:青海民族团结进步网qhmztj.gov.cn | 时间:2013-07-26
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,海北州宗教界积极发挥自身特殊作用,突出“三抓”,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一是抓“自我教育”,夯实宗教界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。各宗教寺院民管会成员、活佛、开学阿訇等宗教界人士充分利用自身优势,认真实施“两大工程”,全力提升宗教界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。一是实施以“抵制渗透、反对渗透、反对分裂、维护统一”为主题的普法教育工程。结合“寺院法制宣传月”和“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”活动,各藏传佛教寺院以“珍爱生命、持戒守法”为主题,伊斯兰教寺院以“坚决制止‘达洼宣教’等非法传教活动”为主要内容,创新宣传方法措施,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。
二是抓“自我管理”,积极维护全州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。各宗教寺院高度重视自我管理,强化寺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。海北州27座藏传佛教寺院全部设立了办公室、财务室、僧人管理室、治安室等内设机构,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,实行寺院僧众会议和僧人代表会议制度,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、乡镇长或村支部书记任主任的3至7人组成的15个寺院监督评议委员会,形成了上下协调、权责明晰、层级分明、运转有效的寺院民主管理机制。
三是抓“自我服务”,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断相适应。各宗教寺院结合海北州宗教界广泛开展的“比贡献、比规范、比和谐,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不断相适应”活动,积极配合党委政府,教育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寺院建设、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以及调解矛盾纠纷等,为海北州社会经济发展、民族团结进步、宗教和睦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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